哈佛大学费正清研究中心主任宋怡明(Michael Szonyi)新著《被统治的艺术:中华帝国晚期的日常政治》近日由中国华侨出版社·后浪出版公司出版。该书以明代沿海卫所为背景,剖析在明朝世袭军户制度下军户家庭与朝廷的互动。历史学者科大卫在序言中谈到:“这本书的‘制度史’,不是皇朝怎样修订制度,而是普通人在不完善的制度下怎样生活。明清时代的普通人,懂得在不同的税收制度之间,通过不同身份的登记,牟取利益。本书所探讨的制度,是‘制度史’之下的制度的实际运作。” 本文系《被统治的艺术》导论,原标题“悲苛政一门入军户 叹凄凉三子死他乡”。澎湃新闻经授权刊发。 《被统治的艺术:中华帝国晚期的日常政治》,[加]宋怡明著,钟逸明译,中国华侨出版社·后浪,2019年12月 凡是国家,必有军队,用以保卫国土、攘外安内。很遗憾,这一历史规律,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军事制度普遍存在,从这里入手做研究往往卓有成效。我们不仅能通过该制度了解国家如何运作、 如何动员和分配资源,而且能以之探索国家与其人民如何互相作用、互相影响。这是因为,国家拥有军队,自然意味着拥有士兵。动员民众参军是国家不得不面对的最常见的挑战之一。在历史上的几乎每个国家中,都有一部分人或自愿、或不自愿地以当兵的方式为国家服务。如何动员民众参军?国家的抉择,对军队的方方面面——从指挥结构到军事战略,从筹措军费到后勤补给——均意义重大,亦深刻地影响着在伍服役的士兵。 本书讨论的是:在明代(1368—1644)中国东南沿海地区,国家的军事动员决策所带来的影响。重点不在于相关决策造成的军事、 后勤或财政后果,而是其社会影响,即军事制度如何形塑普通百姓的生活。我将在本书中讲述一个个明代平凡家庭与国家机构之间互动的故事,并考察这种互动如何作用于其他社会关系。明代百姓如何因应兵役之责?他们的行为引发了哪些更广泛的后果?这两个简单的问题,占据着本书的核心位置。 万历年间(16世纪晚期)生活于泉州近郊的颜魁槐,为我们留下了一段翔实的记述,从中可以看到他的家族是如何回答上述两个问题的。“伤哉!”他以哀叹开篇,接着写道: 勾伍之毒人也,猛于虎。我祖观田公六子,三死于是焉。 弟故,兄代。兄终,弟及。在留守卫者一,毙于滇南者二。今朱家自嘉靖六年着役,抵今垂八十载,每回家取贴,万里崎岖, 子姓待之若平(凭)空开骗局者。然曾不稍加怜恤,窃恐意叵测, 我家未得晏然安寝也。故纪伍籍谱末,俾后人有所据,稽考从 戎之繇、勾清之苦,与二姓合同均贴始末,得先事预为之备焉。 洪武九年抽军,本户颜师吉户内六丁,六都朱必茂户三丁, 共合当南京留守卫军一名。先将正户颜丁应祖应役,乃观田公 第四子,时年一十四岁,南京当军病故。勾次兄应安补役,逃回,称作病故。勾长兄应乾补役。洪武十四年,调征云南,拨守楚雄卫,百户袁纪下分屯种军。在卫二十八年卒,今有坟墩在。生子颜关、颜保。永乐八年勾军,推乾第五弟应崇起解补, 在途不知日月病故。 至宣德三年,称作沉迷,将户丁颜良兴寄操泉州卫,至正 统三年戊午故。勾朱必茂户丁细苟补操。至景泰三年,将细苟起 解楚雄,本户贴盘缠银二十二两五钱、棉布三十匹。细苟到卫逃 回,册勾将朱末初起解,本户又贴银二十二两五钱、棉布九匹, 到卫逃。册勾将朱真璇起解,又贴银一十两。至弘治间逃回,仍 拘起解,又贴银十两。正德十一年,又逃。嘉靖六年,册勾逃军。 本府清理,审将朱尚忠起解,颜继户内津贴盘费银三十八两。二 家议立合同:“颜家四丁当军百余年,俱各在伍身故。朱尚忠此去, 务要在伍身故。发册清勾,颜家愿替朱家依例津贴盘费银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