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寻变革之道,打造阳光国资」,这里是《国资报告》官微。《国资报告》杂志由国务院国资委主管,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中国经济出版社联合主办,是目前唯一一份由国务院国资委主管主办的全面监督管理和发展国有资产的战略实践指导性国家经济期刊。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在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进程中应运而生的“新央企”。2010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国资委正式组建中国国新。 成立之初,国资委明确中国国新的定位是配合国资委优化央企布局结构、专门从事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的企业化操作平台,主要在央企范围内从事企业重组和资产整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国资委直接领导和支持下,中国国新于2016年初被确定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企业。 截至2018年底,中国国新资产总额突破3800亿元、净资产突破2000亿元,全年实现利润总额76亿元、净利润72亿元。2019年中国国新利润总额有望突破100亿元。从2015年底到2018年底,中国国新资产总额增长了1.74倍,年均复合增长率达40%,相当于“三年时间再造两个国新”;净利润增长了66%,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9%,效益质量明显提升。 短短3年,中国国新的亮眼成绩是如何取得的?在试点过程中有哪些感悟?《国资报告》对中国国新党委书记、董事长周渝波进行了专访,小新为您分享如下—— 《国资报告》: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是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中的新生事物,从国资国企改革的历史进程看,组建两类公司对于完善国资监管体制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周渝波:回顾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国资国企改革也走过了极不平凡的历程,其中一个主线和核心就是不断探索理顺政府与国企的关系。从国资监管体制调整变化上看,大体可以分为四个阶段,前三个阶段,政府与国企之间的关系从计划经济的附属关系到改革初期扩大经营自主权、实行承包制的委托关系,再转变为后来实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的出资关系;政府监管国企的模式也随之从物权模式到债权模式、再转变为股权模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亲自谋划部署推动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在新一轮改革中,完善国资监管体制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二是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包括改组、组建两类公司,这是政企关系上的又一次重大调整;三是转变国资监管职能,出台权力责任清单,实行清单管理。其中,第二个方面包括设立两类公司至关重要,是深化国企改革新的重要突破口。两类公司上接体制,下接资本运作、企业经营,覆盖了国资国企多个方面的改革。开展好两类公司试点,不仅有利于推动各项改革举措之间的相互衔接、相互促进、同频共振,而且对于国企国资改革全局具有重要的示范、突破和带动作用。 周渝波:2018年7月,国务院专门就推进两类公司改革试点出台实施意见,并单独对运营公司的功能定位进行了明确,即“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主要以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提高国有资本回报为目标,以财务性持股为主,通过股权运作、基金投资、培育孵化、价值管理、有序进退等方式,盘活国有资产存量,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发展,实现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和保值增值。”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必须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等要求,中国国新坚持运营对象必须聚焦进入实体产业的国有资本,要通过资本运营“以虚活实”,不能“脱实向虚”。根据试点功能定位,结合公司特点实际,确立了打造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一流的综合性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战略目标,突出五大板块业务大协同、境内境外运营大布局、财务性投资为主与战略性项目培育孵化大统筹。探索构建“资本+人才+技术”轻资产运营模式,以此作为企业发展方向。坚持稳中求进、稳中提质,提出要做到“五个守住”,即守住轻资产运营模式、守住财务性投资为主、守住国新投资生态圈、守住产业链高端、守住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环节。我们将立足于充分发挥运营公司功能作用,努力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和模式上取得新突破,加快打造成为具有重要行业影响力和核心市场竞争力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