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用房,本项目预评估时点为2019年9月3日,按照比较法评估,本项目中钢混二等结构,沿街地面一层,一间门面,面积略,门面宽4米,进深13米,层高3.8米,使用年限为20年(1999年建成),综合修正系数为1.0,内部无装修,土地为国有出让商业用地,预评估比准价格为44889元/平方米。 商业用房,本项目预评估时点为2019年9月3日,按照比较法评估,本项目中钢混二等结构,沿街地面一层,一间门面,面积略,门面宽4米,进深13米,层高3.8米,使用年限为20年(1999年建成),综合修正系数为1.0,内部无装修,土地为国有出让科研用地,预评估比准价格为31473元/平方米。 商业用房,本项目预评估时点为2019年9月3日,按照比较法评估,本项目中钢混二等结构,沿街地面一层,一间门面,面积略,门面宽4米,进深13米,层高3.8米,使用年限为20年(1999年建成),综合修正系数为1.0,内部无装修,土地为国有划拨机关用地,预评估比准价格为30108元/平方米。 办公用房,本项目预评估时点为2019年9月3日,按照比较法评估,本项目中钢混二等结构,标准层次(层次差价率为0),层高3.3米,使用年限为20年(1999年建成),综合修正系数为1.0,内部无装修,土地为国有出让办公用地,预评估比准价格为9476元/平方米。 本项目非住宅房屋最终评估比准价格由依法选定的评估机构以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评估时点评估确定。被征收房屋装修及附属物由同一家评估机构确定。 一次性补偿搬迁和临时安置费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计算,其中商业、办公用房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1%予以补偿。 对被征收房屋中搬迁后无法恢复使用的电梯、中央空调、电信总机、监控系统、变配电系统等重大设施,经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按重置价结合成新扣除残值进行评估补偿。补偿后的重大设施由被征收人自行处置。 商业用房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5%,或者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00元计算,从高给予补偿。办公用房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5%,或者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或者按标准容积率计算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0元计算,从高给予补偿。 商业用房的产权调换房屋为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宁丰路的宁丰铭庭商业用房(现房),房屋地段等级为三级。 产权调换商业房屋预评估比准价格。本项目预评估时点为2019年9月3日,按照比较法评估,本项目钢混二等结构,沿街地面一层,一间门面,面积略,门面宽4.5米,进深13米,层高4.5米,使用年限为1年,综合修正系数为1.0,内部无装修,土地为国有出让商业用地,预评估比准价格为23845元/平方米。本项目产权调换商业房屋最终评估比准价格由依法选定的评估机构以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评估时点评估确定。 办公用房的产权调换房屋为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惠风西路115号的城南商务楼办公用房(现房),房屋地段等级为四级。 产权调换办公房屋预评估比准价格。本项目预评估时点为2019年9月3日,按照比较法评估,本项目钢混二等结构,标准层次(层次差价率为0),层高3.3米,使用年限为10年(2009年建成),综合修正系数为1.0,内部无装修,土地为国有出让办公用地,预评估比准价格为8925元/平方米。本项目产权调换办公房屋最终评估比准价格由依法选定的评估机构以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评估时点评估确定。 产权调换房屋与被征收商业用房、办公用房评估价值或者建筑面积相当,并由同一家评估机构以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评估时点,按规定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并按评估价值结算差价。被征收产权调换房屋由公证抽签确定。 一次性补偿搬迁和临时安置费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计算,其中商业、办公用房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1%予以补偿;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过渡期限超过12个月的,自超过之月起每月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1‰增加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