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抽查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胶粘剂、防盗安全门、节水坐便器4种产品348批次,合格296批次,合格率为85.1%。 1.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抽查产品146批次,合格114批次,合格率为78.1%。抽查不合格项目为耐香烟灼烧、表面耐磨、内结合强度3项指标,有31批次产品的耐香烟灼烧、2批次产品的表面耐磨、1批次产品的内结合强度项目不合格。 2.胶粘剂。抽查产品114批次,合格108批次,合格率为94.7%。抽查不合格项目为游离甲醛、总挥发性有机物、压缩剪切干强度、压缩剪切湿强度、粘结强度5项指标,有1批次产品的游离甲醛、2批次产品的总挥发性有机物、1批次产品的压缩剪切干强度、1批次产品的压缩剪切湿强度、2批次产品的粘结强度项目不合格。 3.防盗安全门。抽查产品28批次,合格24批次,合格率为85.7%。抽查不合格项目为永久性标记、钢质板材厚度、防破坏性能、软冲击性能、锁具防盗要求5项指标,有3批次产品的永久性标记、4批次产品的钢质板材厚度、1批次产品的软冲击性能、2批次产品的防破坏性能、1批次产品的锁具防盗要求项目不合格。 4.节水坐便器。抽查产品60批次,合格50批次,合格率为83.3%。抽查不合格项目为便器用水量、坐便器水效等级、水封回复、洗净功能4项指标,有9批次产品的便器用水量、9批次产品的坐便器水效等级、1批次产品的水封回复、1批次产品的洗净功能项目不合格。 (五)食品相关产品。抽查密胺餐具、餐具洗涤剂、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食品接触用纸包装及容器等制品、食品接触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5种产品1480批次,合格1458批次,合格率为98.5%。 1.密胺餐具。抽查产品32批次,合格31批次,合格率为96.9%。抽查发现1批次产品的特定迁移总量(以甲醛计)项目不合格。 2.餐具洗涤剂。抽查产品70批次,合格69批次,合格率为98.6%。抽查发现1批次产品的总活性物含量和去污力项目不合格。 3.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抽查电炸锅、蒸汽炊具、液体加热器、电炉灶4类产品50批次,合格42批次,合格率为84%。抽查不合格项目为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耐潮湿、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7项指标,有1批次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1批次产品的耐潮湿、1批次产品的结构、5批次产品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批次产品的外部导线批次产品的接地措施项目、2批次产品的螺钉和连接项目不合格。 4.食品接触用纸包装及容器等制品。抽查产品150批次,合格147批次,合格率为98%。抽查不合格项目为渗漏性能、感官指标、耐温试验3项指标,有1批次产品的渗漏性能、1批次产品的感官指标、1批次产品的耐温试验项目不合格。 5.食品接触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抽查产品1178批次,合格1169批次,合格率为99.2%。抽查不合格项目为拉伸负荷、断裂伸长率、氧气透过量、落镖冲击、总迁移量5项指标,有2批次产品的拉伸负荷、2批次产品的断裂伸长率、3批次产品的氧气透过量、1批次产品的落镖冲击、1批次产品的总迁移量项目不合格。 针对本次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江苏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按照《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 (一)对辖区内本次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生产销售企业,要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后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市监函〔2019〕118号)要求开展后处理工作,形成“闭环”监管。 (二)对本次省级监督抽査合格率较低的产品,要加大对辖区内生产销售企业的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 (三)将辖区内本次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生产销售企业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督促生产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切实维护产品质量安全;督促销售企业加强进货质量把关,自觉销售合格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