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具有典型临床表现包括发热、双侧球结膜充血、口唇干红和草莓舌、皮疹和卡疤红肿、急性期手足发红肿胀和恢复期甲周脱皮、非化脓性颈部淋巴结肿大,若再加上超声心动图提示“冠脉扩张”,你一定会脱口而出“川崎病”。 川崎病的一线治疗方式之一是使用大剂量的静脉注射丙种球蛋白(intravenous immunoglobulin,IVIG),即用量达2g/kg,在出院时医生一定会告知患儿家属:在使用了IVIG 9个月内不能接种麻疹-流行性腮腺炎-风疹疫苗(简称“麻腮风疫苗”,MMR)。医生为什么会这么说呢?一定要等9个月吗? 目前关于IVIG与麻疹疫苗的研究较多,因此接种建议主要是针对含麻疹成分的MMR。笔者查询了近几年国内外最新的指南、专家共识和免疫接种计划等资料,就该间隔期与大家分享。一 2019年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更新共识《特殊健康状态儿童预防接种专家共识之二十——静脉注射免疫球蛋白使用者的预防接种》[4],提出“最新的研究表明[5],接受IVIG 2g/kg治疗后,特异性麻疹抗体在血液中可维持9个月”,因此提出“推迟含麻疹成分疫苗的接种至接受大剂量(2g/kg)IVIG 8-9个月”。 2022年由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心血管学组等发布的《川崎病诊断和急性期治疗专家共识》[6]中提出“建议大剂量IVIG应用9个月后再接种MMR,避免干扰疫苗的免疫作用”,国内儿科医生给家长的指导建议主要参考该共识。 2017年美国心脏协会发布的《川崎病的诊断、治疗和长期管理的科学声明》[7]中建议“接受大剂量IVIG治疗后应推迟11个月接种麻疹、腮腺炎和水痘疫苗”;2019年《川崎病的诊断和治疗建议欧洲共识》[8]正是参考该声明,同时该声明与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版的《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免疫计划表》[9]意见一致,其在MMR的注意事项中提到“Recent (≤11 months) receipt of antibody-containing blood product (specific interval depends on product)”,翻译过来就是“11个月以内接受含抗体的血液制品应避免接种MMR(具体间隔期视使用剂量而定)”,表达较笼统,但和表1内容相契合;2018年意大利儿科学会发布的《川崎病急性期的定义、流行病学、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及管理指南》[10]建议19为“应在IVIG治疗10个月后接种MMR,避免由于IVIG中的高滴度抗体导致免疫应答降低”。查阅大量中外文献后,IVIG治疗川崎病后接种MMR的间隔期还线个月,医学从来就没有“绝对值”,而从未停止的科学研究让我们离“绝对值”越来越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