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州人大常委会召开《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创制性行政处罚立法听证会。 “建议加大对携犬只出行不拴狗绳、随意排便等不文明行为的处罚力度,并合理界定收治处理流浪犬。”“要优化养犬线上登记、年检规范化管理流程,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养犬服务。”“规范养犬最终的落脚点就是增强居民文明养犬、依法养犬的意识,要切实落实条例的各项规章制度,引导居民自觉做到依法养宠、文明养宠。”……会上,11名受邀参会的县(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爱犬人士、行业代表、法律工作者、社区代表结合生活实际,就《条例(草案)》行政处罚的合法性、科学性、合理性等方面踊跃建言献策。 会后,州人大常委会将认真研究、充分吸纳各界代表的合理化意见建议,根据法定程序和要求,形成听证报告,作为重要参考依据,使《条例(草案)》中创制性设定的行政处罚事项更加科学、合理,具有操作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