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凉山州民政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人岗相适的原则,凉山州民政局面向全州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作风务实正派,工作严谨细致,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选调工作由州民政局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发布选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试用、讨论决定、公示和转任等程序进行。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表》、编制卡复印件(需原件保管部门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鲜章)2份。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 7.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2份(由档案管理部门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鲜章)。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开考比例为5: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州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放宽,但最低不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削减或取消选调职位。 ②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在2019年12月26日到凉山州民政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④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①按照选调职位计划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②面试当天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面试结束后,凉山州民政局人事科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3名考察人选(差额1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试用人选,安排到岗试用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 试用期满后,根据职位要求、试用情况,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如试用结果达不到选调要求或试用期间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试用资格。 州民政局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送州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影响选调的问题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一)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二)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选调工作纪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