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教育类职位,考试方式采取试教,试教内容为招聘职位相对应专业学科知识。招聘职位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1:3比例的先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试教人员。面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成绩。 3、以上考试(试教、面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的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体检)。 从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1:1的比例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系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考生需自备协议书;系往届毕业生的,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体检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即为体检对象(同一职位合格考生如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体检)。体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标准及程序进行,体检医院由“县招聘办”指定的区(县)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具体实施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工作小组,开展考察工作,考察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通过查阅档案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在职考生考察内容主要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考生须将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招聘单位审核。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5、截止2020年9月30日前未能提交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以职位表中资格条件为准)和招聘职位其他条件要求相关资料的; 2、公示不影响其聘用的,由聘用单位将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上报,经主管部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经批复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相关要求办理聘用等手续。 3、新聘用人员须与单位签定《贵州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由聘用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续聘,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到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五年(含试用期),具体服务时间以签订聘用合同为准。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按签订聘用合同的约定事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招聘(引进)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