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代城市社区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按照省、市、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临淄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三)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28日-2001年12月28日之间出生),身体健康;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我省高级技校及技师学院(名单详见附件3)取得高级工或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全日制毕业生。符合岗位任职的基本条件; 符合《关于在社区工作者岗位招聘中优先录用省运会淄博籍金牌运动员的通知》(淄体字[2017]77号)文件规定情形的,由市体育局进行资格审核并出具相关成绩证明的人员,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八)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的岗位。 (九)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2019年12月28日前取得,工作经历及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19年12月28日。 (三)党员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不满2年,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恢复党员权利未满2年,受开除党籍处分不满5年的; (五)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岗位职责: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组织、协调驻社区单位开展区域性共建活动,组织开展社区协商工作,协助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有关的社会治安、社区矫正、公共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扶贫济困等工作。接受镇(街道)、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的管理和监督,服从镇(街道)的工作调动与安排。 (一)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全面、详实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电子版照片。因信息填报不够及时、全面、准确而导致未通过审核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在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审核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网上初审。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本次招聘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通过网上报名初审的人员,应于2020年2月12日上午9:00-2月15日上午9:00,登陆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后,应仔细阅读笔试准考证上的《应聘人员须知》并认真核对本人信息是否正确,如有不符,应及时拨打咨询电话进行更正。同时,下载打印《2019年临淄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2019年临淄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时使用)。 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