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3.报名地点:珠海高新区科技产业局(珠海南方软件园A1栋1109室)。可从珠海市区乘坐3、3A、10、10A、68、69、K1、K2、K3路公共汽车,在“南方软件园站”下车。 (1)《珠海高新区公开招聘助理专员报名表》原件1份(附件2,报考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近期大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其中1张粘贴在报名表相应位置); (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计划生育证明及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3)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附件3),在办理录用手续前补充提供。 (5)留学归国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并附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6)如有其他能证明或体现个人特长、能力或突出业绩的材料,也请提供复印件各1份,如资格证书、署名文章、出版刊物、研究成果等(原件备查)。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少于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依“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考试总成绩达到60分以上)确定考察对象。 区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标准组织体检,在珠海市三甲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和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依次替补。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组织人事部门报区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拟聘用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对象,具体是否需要进行递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1、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2、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放弃聘用资格的;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的;5、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四)应考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否则不得进入试室。考试严禁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