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单位及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并提供考生人事档案的证明。 1.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2.面试人员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3.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及费用: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日程安排另行公告,请******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阅公告。面试费40元/人,由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 (1)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4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前,考生须提供《资格审查合格单》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面试结束时退还本人。 (3)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手机等电子产品由候考室工作人员收取并统一保管,面试结束后退还。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未达到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