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3月31日,黄山市文明办、黄山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职人员和公务用车交通违法行为通报工作的通告》。 该通告称,为进一步增强公职人员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意识和文明交通出行意识,充分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推进城市交通文明进程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进而带动全市市民遵守交通法规,抵制交通陋习,营造全社会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根据省公安厅、省文明办《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公职人员和公务用车交通违法行为通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会商研究,现决定对黄山市本市公职人员、公务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通报抄告,现就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1.本市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员和国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的工作人员。2.纳入我市管理的社会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国属控股企业工作人员。 1.骑行电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和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2.发生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拒不接受处罚的,以及涉嫌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的。3.非现场摄录的公务用车交通违法行为。 1.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将组建联合检查组,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行动,重点针对机关、企事业单位门前上下班时段、重点路口早晚高峰时段,对头盔佩戴和客运场站出口、高速公路入口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情况进行检查。2.市公安局将对上述类型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记录、整理、比对,每月将我市公职人员及公务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情况报送给市文明办。3.市文明办将会把公职人员和公务用车交通违法行为情况每月以书面形式抄告给公职人员和公务用车所属单位。 4.市直及驻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通过采取教育谈话、内部通报等处理方式对本单位被通报干部职工进行批评教育,并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市文明办。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有奖征集新闻线索,可以是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一经采用将给予奖励。 报料方式:新安晚报官方微信(id:xawbxawb),大皖新闻“报料”栏目,视频报料邮箱(),24小时新闻热线 如文中采用图片无法联系上作者,请通过与本网联系,提供姓名、联系电话、银行卡号、开户行信息和地址,以便支付稿酬。 为进一步提升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支队统一部署,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于11月4日、5日开展整治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统一行动。 当天,桐城交警利用无人机巡逻,发现交通违法行为18起,对50余名交通违法人员进行了教育劝导。 为进一步加大酒后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根据总队《全省岁末年初及冬季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和支队统一部署,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于1月7日、1月8日开展整治酒驾醉驾全县集中统一行动,严厉... 众所周知,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路,首先要依法取得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但总有些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连日来,巢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查获26起涉证违法行为,并依法对交通违法人给予严厉处罚。 公安交警部门同时发出交通安全提示,自驾出行,应提前了解交通路况、天气预报和交通安全提示,合理安排出行路线和出行时间,尽量错峰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