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19年11月30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核发的准考证为准,考生需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按时参加考试。 测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新疆历史和民族宗教理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情、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州情、时事政治等相关内容。 试用期为三个月,在试用期间,根据该同志在岗位上实际工作表现确定是否合格,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体检名单。体检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由县人社局工作人员组织实施,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 体检不合格者本人申请复查的,可在指定的县(市)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公示5日,对公示过程中反映有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属实的,不影响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按要求给予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个人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招考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签订劳动合同,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招聘工作应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和考生的监督,秉公办事,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要求条件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此次招聘工作主要由轮台县公安局牵头,轮台县人社局具体实施,招聘部门积极配合完成。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招聘信息均通过轮台县政府网站(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