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且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4、提供关键岗位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证,施工员证,安全员证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证件复印件。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1)《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2)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3)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4)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8日下午17:00时,地点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临湘分公司(临湘市园艺路17号),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供应商具有有效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供应商已办理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 关键岗位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证,施工员证,安全员证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证件复印件。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本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行为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不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愿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