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在统筹地区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在内地(大陆)居住且办理港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乡居民(含中小学学生及学龄前儿童)以家庭为单位在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参保。 ·续保:直接在湘税社保APP和微信小程序(缴费二维码附后)、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农商行、邮政银行柜台、网上银行等多渠道缴费。以上方式操作有困难者可前往乡街便民服务中心,在乡、街工作人员的帮助下代缴费用。 ·新增参保:先到所属乡(村)、街道(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或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进行参保登记,再按照续保缴费渠道缴费。 ·对特困人员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执行)。 ·对低保对象给予50%的资助。过渡期内,对纳入民政和乡村振兴等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困难对象、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给予50%资助,个人缴纳50%(175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