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林草局颁发的评价认定办法,森林乡村是指——乡村自然生态风貌保存完好、、乡土田园特色突出、森林氛围浓郁、森林功能效益显著、涉林产业发展良好、人居环境整洁、保护管理有效的生态宜居乡村 据了解,要跻身“国家森林乡村”,则要符合相关的量化指标和评价标准——乡村自然生态风貌保护、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森林绿地建设、森林质量效益、乡村绿化管护、乡村生态文化等六个方面的成效进行综合评价。 根据《国家森林乡村评价认定办法(试行)》的要求,但凡有以下5种情况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国家森林乡村”:——有大量抛荒地,大范围采石挖沙开矿造成山体和森林植被破坏的;近十年发生过重大毁林和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近十年发生过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近十年发生过重大猎杀野生动物案件或大量采挖珍稀濒危野生植物的;近十年发生过违规占用林地开发房地产、建别墅等情况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