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起草了《关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共17条,其中明确,加强住房租赁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支持商业银行向各类主体新建、改建长期租赁住房发放开发建设贷款,鼓励商业银行向符合条件的主体发放租赁住房团体购房贷款,支持向自有产权的住房租赁企业发放住房租赁经营性贷款,允许经营性贷款置换开发贷款。 新时期住房工作的顶层思路非常清晰,就是“房住不炒”和“租购并举”。租房是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解决住房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关键在于多渠道、提供成规模且专业管理的房源,扩大租赁住房的有效供给,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 长期以来,我国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单一,主要依靠中央专项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土地出让金等政府财政资金直接投资,难以撬动民间资本发挥作用,导致租赁住房建设成本高,资金回笼难、收益率低等问题。传递到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带来的就是租房成本高、可选房源少、租房压力大。团中央重点课题《多元供给视角下大城市青年租房现状调查及可行性对策研究》显示,居住在公共租赁住房中的青年群体更能够接受终身租房,但有超过60%的青年群体认为租金负担较重。其中,居住在私人租赁商品房和长租公寓中的青年认为租金负担重的比例分别高达75.54%和66.67%。 让新市民、青年人“租得起”“租得到”“租得好”“租得久”,首先是降低租金和增加支付能力。这就需要构建保障性租赁住房融资长效机制,吸引大量的低成本、长期的资金支持,使财政资金与市场资金形成合力,为稳定公共租赁住房资金来源提供有效的金融保障。 去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明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的金融支持。此次住房租赁“金融17条”落地,由此带来更多行业竞争者和规范化经营的品牌公寓增加,将有利于降低租房成本,让新市民、青年人“租得起”“租得到”,并让新市民、青年人有更多选择权,实现“租得近”与“租得稳”。这自然有利于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速度进一步加快,进一步缓解2亿多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提高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当然也要看到,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除了金融支持,也离不开各地的制度创新。各地应结合住房供需状况等因素,将新建租赁住房纳入住房发展规划,合理确定租赁住房建设规模,同时,为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供更多公平性、便利性保障。比如,在北京,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可提取公积金;在上海,可通过“随申办”线上选择保障性租赁住房;在浙江,通过房屋置换的形式,把老人们置换到更适合居家养老的社区,把老旧小区改造为青年租赁社区,解决了青年上班远的问题;在西安,租赁住房小区配套休闲影音区、国营安居大食堂等;在深圳,公租房划定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特困人员租金按市场参考租金3%确定...... 总之,保障和改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租房需求,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让房企有信心,让新市民、青年人有信心,需要拿出更多实招硬招,为切实推动住房租赁市场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软实力和竞争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坚实的保障。 |